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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日,浙江省“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攻坚暨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分类管理推进会在绍兴柯桥召开。记者从会上获悉,作为国家唯一改革试点,浙江一年多来已推动“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取得了阶段性重要进展。
“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是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推进省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抓手。试点一年多来,我省逐渐走出了一条“一张清单、一支队伍、一个平台、一套机制”系统推进的改革之路。
随着改革步入攻坚期和深水区,“大综合一体化”如何进一步强落实、出成果?据了解,我省2023年要完成6项核心指标攻坚,即“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综合评价指数85以上,跨部门“综合查一次”实施率达到20%,拓展执法监管“一件事”场景应用至75件,轻微违法告知承诺制实施领域拓展到26个,推进5个以上处罚事项适用简案快办,跨部门联合双随机监管率达到30%以上。
接下来,全省将聚焦改革攻坚,推动执法事项精准落地,加强执法监管协同,创新方式优化服务,深化执法人员分类管理,纵深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确保改出活力、改出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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